交通信號桿上的交通信號燈分類和作用有哪些?
一、指揮燈信號:
1、綠燈亮時,允許車輛、行人通行,但轉彎車輛須禁絕阻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。
2、黃燈亮時,禁絕車輛、行人通行,但已跳過中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能夠持續(xù)通行,在不阻礙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,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能夠通行。
3、紅燈亮時,禁絕車輛、行人通行,車輛應停在停車線外。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,在不防礙被放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,能夠通行。
4、綠色箭頭燈亮時,允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。
5、黃燈閃耀時,車輛、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準則下通行。
二、車道燈信號:車道燈信號慢指綠色箭頭和赤色叉形燈;綠色箭頭燈亮時,本車道制止車輛通行。
三、人行橫道燈信號:人行橫道燈信號包括:綠燈亮、綠燈閃耀和紅燈亮。綠燈亮時,允許行人經過人行橫道;綠燈閃耀時,禁絕行人進入人行橫道;紅燈亮時,禁絕行人進入人行橫道。
四、交通指揮棒信號:交通警察特棒宣布中止信號時,禁絕車輛通行。已跳過中止線的車輛,能夠通行;交通警察宣布直行信號時,允許車輛直行,右轉彎車輛在不阻礙被放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能夠通行;交通警察宣布左轉彎信號時,允許左轉彎車輛和直行車輛通行,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阻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,能夠經過。
信號燈桿在道路交通中首要用來支架交通信號燈,使交通信號燈位于交通有利的位置。實際中人們只注重交通信號燈,可是信號燈桿作為交通信號燈的支架,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。信號燈桿的組成部分:立桿(樹立的部分),橫桿(聯(lián)絡信號燈的部分),下法蘭(鏈接立桿與基礎預埋件的托言),上法蘭(立桿上立桿與橫桿的托言),對接法蘭(橫桿與橫桿的對接部分),基礎預埋件(埋在地下用于固定信號燈桿的部分,也稱為地籠),抱箍支架(用于固定信號燈的部分)。信號燈桿的材質:一般由不修鋼管焊接而成。。
交通信號燈紅綠燈規(guī)矩:
1、 當路口是圓盤紅綠燈指示交通時:
遇到紅燈時,車不能直行,也不能左轉,但能夠右轉通行;
遇到綠燈時,車能夠直行,也能夠左轉右轉。
2、 當路口是用方向指示燈(箭頭燈)指示交通時:
方向燈為綠燈時是能夠行進的方向;
方向燈為紅燈時是不能夠行進的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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